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审: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审: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

hyde001 2025-09-06 中式装修 3 次浏览 0个评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2025年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拟在本次会议上提请三次审议。

目前,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分别于2004年12月、2007年11月、2003年5月开始施行。现行法律制度为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制度协调衔接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6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

9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介绍,6月27日至7月26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60人次提出的293条意见。社会公众主要就加强监测报告、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完善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城乡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对工作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四是进一步明确本法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 

此前,草案二审稿已经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向上一级部门和国务院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审: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

对于如何加强监测报告?黄海华表示,这也是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十分关注的问题。有的建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并加强监测信息共享。有的建议,针对实际情况,明确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告方式。经研究,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二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三是明确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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